
近日,信用山东公布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3月1日,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和博山区域城镇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博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对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未进行接地防护,违反GB***69-2016第3.0.4条)。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86条,对该单位处以0.9万元罚款。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加油站为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旗下加油站。企查查显示,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6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青江。


